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广州配资公司
7月23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据介绍,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正式启动。
极目新闻记者提问
会上,极目新闻记者提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能否介绍一下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封关前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安排。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的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与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相比,有何变化?廖岷进一步介绍,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这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动,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他表示,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广州配资公司,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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